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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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表彰一批在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校名列其中,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这是我校从1996年开始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学校以来,连续第6次获此殊荣。(校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