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体育论坛官网》(闽医大[2007]35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0-201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的通知》,对于我校被认定为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47名学生给予资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吐尔孙古丽·买买提等19人每人资助1800元,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A类的祖丽皮亚等24人每人资助1300元,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B类的美合日阿依·阿尔肯等4人每人资助1000元。
附件:2011年获得资助的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