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14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新政策、新要求的宣传、落实等工作。
请各学院(部)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且未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福建籍学生(已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不用再进行贷款资格认定),登录贷款资格认定系统(http://xszz.fjedu.gov.cn)在线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5月30日前完成学生在线申请及学院资格审核工作,学院资格审核流程按3月1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1:闽教助中心〔2018〕14号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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