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67
 

 


各学院(部):

新年将至,为了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节日气氛,体会到来自学校的温暖和广大师生的关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乡路费补助

(一)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二)补助标准
返乡路费补助按300/人标准发放。校级返乡路费补助原则上补助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1%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申请条件
1.2017-2018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B类且未获得教育发展基金助学金的新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二)补助标准
生活补助金按1000/人标准发放。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

(一)申请条件:

1.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含高职专升本)毕业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3.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

4.其他经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给予补助的条件。

()补助标准

就业补助金按 2000/人标准发放。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每个学生仅可以申请其中1项)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基本情况,汇总上报路费补助的学生候选名单;
3.
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名单和补助金额;
4.
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工行缴费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补助推荐工作。各学院要同步开展困难学生新年慰问工作,明确申请条件,想方设法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不能对外泄露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三)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请各学院于1215日(星期五)前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专项补助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 系 人:赵传春联系电话:0591-22860673

工作邮箱:zzzx@zzmlove.com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专项补助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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