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管理有关规定,拟定于9月中旬完成全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一)本科生
2019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和2020、2021、2022、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含港澳台侨学生)。
(二)研究生
2022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023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022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第二年的综合测评纳入原班级进行开展;直博生按照相应学习层次参加综合测评。
二、测评依据
(一)本科生
1. 2019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轮转成绩(占80%)+素质测评(占20%);
2. 2020-2023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博彩论坛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闽医大〔2021〕67号)和《关于<博彩论坛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有关条款的说明》(医大学工〔2022〕078号)执行。
(二)研究生
按照《博彩论坛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闽医大〔2022〕237号)执行,研究生成果认定期间
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评定流程
(一)本科生
1. 2020-2023级学生综合测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用应用”-“综合测评”栏目进行,同时各带班辅导员按照原方法同步计算以供比对。2019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学生综合测评由带班辅导员采取线下计算方式开展,无需在“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操作。
2.各学院(部)要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解读,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和学业测评工作,按照操作手册(附件1-1)直接进行数据导入、核对和计算操作,并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体育部负责提供,学院(部)及时向学生予以公布并导入系统。
4.参评学生名单以2024年6月在校学生名单为准。
(二)研究生
1.个人自评
研究生按照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个人学年小结(附件2),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年小结及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班级评议小组复核。
2.班级评议
评议小组根据研究生日常行为、考核成绩、科研成果以及违规违纪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开展评定与核定工作,班级评议结果在班级范围内予以公示、公布。
3.学院审议
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讨论审议,审议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每位参评研究生知晓测评结果。
四、材料提交
(一)本科生
1.根据《博彩论坛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医大〔2021〕264号)要求,请各学院(部)于7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素质测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xsglk@zzmlove.com,纸质版经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其中奖励分项目成果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此后若有新的奖励分项目,可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综合测评结果中予以补认定,但不再纳入转专业素质测评分数。
2.各学院(部)于9月10日(星期二)前报送综合测评材料并完成网上确认提交工作。需报送的材料如下:①《博彩论坛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测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3)《博彩论坛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5)纸质版,上报数据必须与导入到学工系统中的数据一致。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细则。纸质上报材料须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3.在“综合测评”操作、数据导入、计算过程中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各学院学工信息员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学工系统信息员”QQ群中集中反馈,联系人:金智公司汤老师。
(二)研究生
1.学院(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若有修改,须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实施。
2.各学院(部)于9月10日(星期二)前报送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材料(详见附件2-3: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综合测评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学院(部)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领导,统一标准,发扬民主,听取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党团班干部、学生代表做好学生平时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工作,务求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防止主观性和片面性。奖励分项目由学生个人进行申报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班级、年级审核认定后,将加分结果在年级予以公示、公布。
(三)学生个人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领导小组应在接收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本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复议。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复议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综合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赫老师联系电话:22867010
邮箱:xsglk@zzmlove.com
附件1:本科生综合测评材料
附件2: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 附件1:本科学生素质测评材料(见校内网) 2. 附件2: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材料 (见校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