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论坛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闽医大〔2016〕227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79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工程管理绩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改造工程是指由学校统一管理的、从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的建筑物改扩建、装修改造、道路管网、校园绿化及有关公共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维修改造工程按照统筹预算、计划优先、保障重点、节约资金、保证进度、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维修改造工程分为以下几类:

1.日常零星维修改造:指后勤管理处日常的零星修缮项目。

2.专项维修改造:指校内公共部分及各使用单位(机关部门、学院、研究院、中心等)根据单位发展需要而实施的各类维修改造项目。

3.突发性应急维修改造:指因突发性事件或特殊原因造成房屋、基础设施发生损坏,危及师生安全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需立即处置的紧急维修项目。

第五条 各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立项、资金签付、协调管理。后勤管理处是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和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 日常零星维修改造立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建筑物、场地、道路管网、水电设施的管理状况及使用年限,每年12月前提出下一年度运行保障维修计划,申报经费预算。

第七条 专项维修改造立项:校内公共部分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每年年末上报下一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并申报项目经费。各使用单位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学校相关程序办理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手续,落实项目资金;项目经费来源非专项建设改造经费的,需填写《博彩论坛》,将经费调拨至后勤专项帐户,保证工程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突发性应急维修改造立项:1万元(含)以上的抢修项目,在抢修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补办立项审批手续,并将情况说明及结算材料上报监察审计处审核;1万元以下的抢修项目由年度运行保障经费列支。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九条 根据《博彩论坛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闽医大〔2016〕91号),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第十条 各使用单位的日常维修需求,可通过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的报修系统进行维修申报,后勤管理处将尽快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单项工程造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从修缮改造工程遴选施工单位库中抽取。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遴选施工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效能。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原则上可根据项目需要委托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委托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依据立项文件提出设计任务书并递交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设计依据。凡涉及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任务书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签认。施工图完成后,使用单位应予签认盖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由监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委托编制。

第十四条 工程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选派人员担任,使用单位须指派专人作为现场代表,共同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管。工程施工过程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现场代表应对关键工序、隐蔽性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项目所用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等需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因工程现场需要而产生的小额、零星维修议价,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市场询价、比价、审核后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项目合同规定。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经使用单位、监察审计处会稿,报分管校领导审签。

第十七条 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单位不得要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以及建筑物外观,确需改动的,应经项目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确因工程需要而进行的签证和变更,项目建设单位需认真填写《博彩论坛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博彩论坛工程签证审批表》,一次签证(变更)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一次签证(变更)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需分管校领导审批。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经费预算。如有超额,须由使用单位按原立项程序重新办理经费立项、审批。

第十九条 小型工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临时应急抢修工程等无设计图纸、未事先编制控制价进行发包的工程,由使用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现场逐项审核签证后报审。

第二十条 工程款审核:维修改造工程一次性支付金额在一万元(含)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博彩论坛维修改造工程经费支出审核表》,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付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含)以下的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勤分管副校长审批;一次性支付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需经后勤分管副校长、财务分管副校长共同会签,校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单项工程造价在1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经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2.单项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同总价为标准按合同发包价及实际完工的工程量付总价的80%,工程结算造价经审核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对于未事先编制控制价的工程,待施工结算经审核后一次性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保修金5%在2年的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单项工程造价在30万元(含)以上项目: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合同总价、履约保证金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付款条件及时间、保修金比例及期限等。

第二十二条 维修改造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原则上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 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应符合《博彩论坛》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使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检查签认。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纸质及电子版)。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后,报送监审处审核。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送达,须经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不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档案资料员递交施工内业资料(纸质及电子版)。项目负责人应与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2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博彩论坛

                                                  2016年9月13日